农民财产性收入包括什么?
1、家庭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实行家庭承包制后,农民最主要、最稳定的收入来源,这部分收入仍是当前农村家庭经营收入的基本部分;
2、农村非农经营的家庭收入:这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农民收入多元化的一个新亮点,主要包括农民在家庭农业经营之外开展的工商业等二三产业的收入。是农村农民重要的收入增长点,也是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
3、农民工收入:伴随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民工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下,农民工成为农民获取农业收入以外收入的新选择。这类工资性收入2000年在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占14.7%、14.5%、15.4%和14.2%。
这种收入以其广阔的增长空间,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切入点。而大量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也成为中国实现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4、集体经济收入:在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等集体经济刚刚起步的时候,集体经济收入曾经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然而,近年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都遇到了资金、技术、管理、人才、市场等问题,而这部分收入的增长逐渐开始疲软;
5、其他收入:包括各类财产投资收入、政府财政或支农政策转移收入、出租和出售财产收入、亲友馈赠等。
资产收入包括哪些?
1、股息、红利收入,股息红利收入,指实行国有资产股份制经营方式中,国有股份在一定时期内根据企业经营业绩为国家财政提供的收入。
2、上缴利润,上缴利润,是国有企业将实现利润的一部分按规定,或根据承包合同,上缴国家财政,是国有产权在经济上的体现。上缴利润的真正来源,是企业职工在剩余劳动时间里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
3、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是指租赁经营国有资产的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向国家缴纳的租金。租金是承租人有偿使用、支配国有资产的报酬。
4、其他收入形式,除以上几种最常见的国有资产收益形式外,还有一些其他收入形式,如资源补偿费收入、资产占用费收入、国有股权证转让收入、国有资产转让收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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